親愛的,如果你愛我,把我的名字寫在房產證上

我的名字沒有寫在戶籍上。我們償還的房屋貸款是否被視為共同財產?這是房產證嗎

我的名字沒有寫在戶籍上。我們償還的房屋貸款是否被視為共同財產?這是房產證嗎

瞭解談論房子不會傷害愛情(圖)

我把一切都給了這個家庭。你現在要和我離婚嗎?

資料來源:天津網

時間:8月21日

訪談對象:天津張穎律師事務所劉洋律師、天津日久律師事務所張慶武律師

主持人@都市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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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在房間登記簿上。這房子是我的嗎?如何計算婚前買房和婚後還貸似乎沒有一部法律像這部法律那樣引起如此多的街頭議論。不久前,《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出臺,澄清了許多曖昧婚姻關係中的不動產問題。一石激起千波。昨天,《城市快報》的“熱微訪談”邀請了該市的兩位律師,就婚姻法的“新補丁”進行了討論,並詳細解釋了我們更關注的幾類問題。兩位律師還指出,新法對涉及婚姻關係的房地產問題作了一些補充和改進。一般來說,這是一種進步,但與上級法律存在衝突或衝突,具體問題需要詳細分析。本組稿件記者王莉、高麗紅、黃選、王晨

1房間登記簿上的名字值多少錢

@是否結婚:我在2008年結婚。當時,我的岳父和岳母支付了婚禮房間的費用,但由於某些原因,我的名字寫在了房間登記簿上。在這種情況下,在離婚的情况下,這是誰的房子?

劉洋律師:新的司法解釋沒有對這個問題做出特別規定。根據婚姻法的相關原則,如果父母給丈夫和妻子的禮物發生在婚姻登記之前,但沒有指明要給哪一方,則視為給一方的禮物;結婚登記後,視為送給雙方的禮物。《物權法》對不動產採取登記原則。如果以夫妻一方的名義登記可以被視為明示贈與,則不動產將屬於登記的財產所有人。在實踐中,如果本案的情况發生在婚前,可以主張個人財產;如果發生在婚後,則更可能被確認為共同財產。

@他父親:這房子是婚前買的。結婚後,該婦女的姓名將被添加到房地產證書中。如果離婚,她會得到半間房子嗎?家裡還有一棟房子要搬走,即將交付使用。她在分房時沒有結婚。離婚時她能要求分割這套房產嗎?

劉洋律師:(1)根據《物權法》對不動產採取的登記原則,將該婦女的姓名列入不動產證書意味著該婦女將通過權利變更行為成為該不動產的共同所有人。在這種情況下,婦女有權要求按照離婚時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財產分割財產。

(2)如果該房屋在婚前已被分配,且產權已取得,且所有權以夫妻一方的名義登記,則該房屋應確認為夫妻一方的財產。房屋交付不影響產權性質。

@你是我的小寶貝:我丈夫和我一直在自己做生意,婚禮的首期是由我們支付的。當時他捐了更多的錢,所以他的名字出現在房地產證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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