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2021年只剩下兩個月了,從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將正式施行,其中包括大家比較關心的新婚姻法,這意味著上一部婚姻法將被廢除。新婚姻法對舊版婚姻法作了一些修改。當然,婚姻法的每一次修改,都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婚姻關係,讓家庭更加和諧相處。

新婚姻法對離婚部分作了一些新的修改,其中有些我們需要瞭解

一、新增了離婚冷靜期的新規定。離婚後,一方反悔離婚的,可於30日撤回離婚申請。

關於新的離婚冷靜期,不少網友紛紛稱讚,認為很合理。因為離婚其實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事。一些年輕夫婦一時衝動離婚,最後後悔是小事,給孩子帶來很大傷害。新的離婚冷靜期的目的是讓夫妻雙方徹底冷靜下來。如果他們只是一時衝動,他們可以冷靜下來好好想想。最終,他們可能會避免家庭的“分裂”。

二、離婚不允許,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婚姻訴訟的,法院準予離婚。

如果法院决定離婚後再不分居一年,說明感情上還有問題,也就是說不適合繼續同居。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應該准許離婚。過去婚姻法規定:法院判決不允許離婚後,如果他們分居一年,沒有履行夫妻義務,法院可以允許離婚,“可以”可以理解為“可以”或“不能”,“應該”是“必須”。也就是說,過去法院可以判决離婚與否,但根據新婚姻法,法院只能判决離婚。

3.夫妻揮霍財產的增多,離婚法院可以給予其少分或不分揮霍財產的一方。

有些人覺得他們快要離婚了。不管怎樣,如果他們想平等分享他們的共同財產,最好是隨意揮霍。有的人可能只是滿足了自己的享樂欲望,而有的人天性惡劣,就是惡意揮霍自己的財產。對於揮霍財產的一方,法院將根據情况對其財產或部分財產進行分割。如果你花得少一些,你就可以少分享你的財產。如果你花費更多或惡意,你可能無法分享你的財產。

新婚姻法對個人財產的範圍也作了一些調整。根據新婚姻法,這六種財產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會分割。

01如果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房屋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則為婚前個人財產。

如果一方婚前用首付買房,房產證上只寫了一方的名字,那麼這套房子就是婚前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會分割。但在婚姻存續期間,如果雙方選擇共同還款,還款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分割。

在婚姻存續期間,贈與或者遺囑契约只確定一方的財產。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父母財產或者接受他人捐贈的財產,遺囑或者捐贈契约未明確約定為贈與方的,屬於夫妻公共財產;明確規定繼承、贈與的對象是人的,是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屬於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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